《道德经》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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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 老子曰: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


越是刻意想要得到,往往越得不到,心有执念反而会失去更多。“为”,表示主动积极地对某一件事发展进行干预。“执”,表示执着和拘泥于某些利益。这里的“为者和执者”,是有为的意思。这与道家思想所推崇的无为是背道而驰的。


老子用这句话告诉人们,当人们积极主动干预事务的发展,反而容易招致失败;过度执着于自身的利益,反而容易失去它。所以,聪明人采取顺其自然的方式做事,既然没有主观上的目的,自然也就不存在目的达不成,即失败;聪明人不执着于局部的、暂时性的利益,允许利弊自然地流动,结果在整体上、长期上,反而不会失去它。


贪图有所作为,就会带来失败;越是执着什么,就越容易丢失。所以圣人顺其自然,一切都是天意,就毫无败绩可言;心不执着,遇事皆可皆不可,心里就没有得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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